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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年申报

周年申报表是一份具指明格式的申报表,载列截至申报表制备日期为止的公司资料,例如注册办事处地址及股东、董事和秘书等资料。 凡根据《公司条例》在香港成立为法团的本地公司,均须每年提交一份经一名公司董事或秘书亲笔签署的周年申报表,但根据《公司条例》第344A( 3) 条当作为不活动公司的私人公司,则可获豁免。


本地有股本的私人公司的周年申报表须于公司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起计42 天内完成,并立即递送予公司注册处处长(每年注册费用港币105 元,逾期则需大幅提高费用 )。

有限公司负责人往往基于各种原因忘记准时提交周年申报表给公司注册处,直至过期或收到传票,才猛然醒觉,但为时已晚( 因最少都需要支付较高的注册费) 。

本司可为客户填写及提交周年申报表

价格
港元$500
美元$64